一、交办的信访案件事项情况赣州市信丰县西河北路有四十多家烧烤、餐饮店的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2016年7月20日,我县收到市政府督查室转来的《督查函》(第五批)后,于当日立即安排人员对该信访件进行办理。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信访件反映我县西河北路有四十多家烧烤、餐饮店的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2005年,为帮助解决桃江水电站移民进城就业谋生问题,我县在西河北路设置了“移民再就业安置点”。2012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我县对西河北路摊位重新作了规划,集中设置为“橙乡再就业一条街”,将县城其他路段零散摊点都统一疏导至此实行集中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该安置点共设置摊位40个,早餐、夜宵、水果和服装等摊位实行分时段分项目经营,其中15户经营早餐、经营时间段为6:00—10:00; 20户经营夜宵,其中烧烤10户、麻辣烫10户,经营时间段为17:00—23:00;6户全天经营水果;17户经营服装,经营时间段为8:00—17:00。
为加强该安置点规范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县城管局与每位经营户均签订了摊位经营管理责任书,要求其按规定位置和时间设摊经营,不得出现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为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方便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在每个路口均设置了隔离护栏。同时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县城管局还安排专门人员实行日常监管,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道路通畅。
当时,针对安置点可能出现的烧烤摊油烟排放导致的环保问题,我县专门组织人员到南昌市东湖区考察学习烧烤摊整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引导烧烤摊主使用无烟环保烧烤机。2015年12月26日,县执法部门约谈了在安置点经营烧烤的10户摊主,向其宣传了新《环保法》,对其经营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期限,要求该10户摊主当场签订了《承诺书》;同时对其下达了《告知单》,要求在2016年1月20日前必须使用无烟环保烧烤灶,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否则依法予以取缔;该10户摊主均于2016年1月18日前全部使用了自带油烟净化器的无烟环保烧烤机,截至6月30日,有3户退出烧烤经营。
目前,该安置点原10户经营的烧烤摊中,有7户使用了自带油烟净化器烧烤机,但是由于部分烧烤炉净化装置清洗不及时,净化装置效果不佳,导致油烟堵塞现象时有发生。另外,7月份新增了3户进入该安置点经营烧烤摊,目前摊主还未及时购置无烟环保烧烤机。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我县于2016年7月20日,由县政府领导牵头,召集县环保局、城管局等单位迅速对该信访件进行研究调度,于当日及21日 分别组织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和县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证、约谈涉事摊主、走访当地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信访件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经营的烧烤摊使用的自带油烟净化器烧烤机,由于部分烧烤炉净化装置清洗不及时,净化装置效果不佳,导致油烟堵塞现象时有发生。另外,今年7月份新增的3户烧烤摊,摊主未及时购置无烟环保烧烤机。经过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西河北路有四十多家烧烤、餐饮店的油烟直排”情况部分属实。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针对调查核实的情况,我县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西河北路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到位:(1)责令限期整改。7月21日下午,我县组织环保、城管等部门,约谈了西河北路10户烧烤摊点经营者,并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整改;对未使用油烟净化器的烧烤摊主,责令其停止经营。所有烧烤摊点经营者,务必在3天内整改到位,否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积极跟踪落实。我县将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监管,由县环保局、城管局负责督促各经营户整改到位,做到油烟达标排放;对整改后未做到达标排放的,一律坚决取缔。
八、问题解决情况
目前,西河北路10户烧烤摊点已停止经营,摊主自行撤除相关设施设备。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目前,已通过信丰县人民政府网,对该信访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因无法查证信访人的联系方式,暂未与其取得联系。
信丰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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